我们的网站为什么显示成这样?

可能因为您的浏览器不支持样式,您可以更新您的浏览器到最新版本,以获取对此功能的支持,访问下面的网站,获取关于浏览器的信息:

通网导航

文章内容

通网 » 各地新闻 » » 正文

社会车辆不让路 沈阳消防最怕早晚高峰出警

文章信息

复制本文地址 作者:魏吉娜 来源:华商晨报 发布时间:2012年2月21日下午12点56分 | 进入论坛
【字体: 】【页面调色版

  昨日,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宣教中心警官赵凯表示,救火途中社会车辆不给消防车让路在沈阳其实并不少见。

  昨日,多个城区消防中队负责人都表示,社会车辆不让路情况每月都会遭遇四五次。

  一消防中队指导员表示,去年年末,某货站存放货品的一个仓库起火,消防车就在距事发货站150余米的地方再也无法向前开进。原来马路两侧全是大型货车,巨大的消防车根本无法从中间通过。而面对消防车刺耳的鸣笛声,各货站仍不紧不慢地往货车上装货,消防官兵只好一边充当交警疏导车辆,一边手持专业工具跑向着火的仓库……

  受访消防中队负责人坦言,他们最怕早晚高峰时段出警,特别是通过繁华路段时,路上车多、人多,这时最容易耽误救火。

  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大军表示,《消防法》规定,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阻碍通行者可处警告罚款乃至拘留。

  秦大军说,由于法规的执行缺乏明确细则,路况是否存在避让条件、司机是否构成故意阻拦或存在过失等难以界定,目前只能期待公众的避让意识有所提高。

  【编辑:刘媛】

 
  • 凡本站注明来源为“通网”或者“各地新闻”以及相关站点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如无特殊说明的均采用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 2.5 许可协议进行许可,您可以自由使用,但是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科研和宣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发表评论: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 文章评论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评论中的任意内容,且您在评论系统发表的作品,本网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声明:网友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果在评论中发现有任何反动,色情,暴力,诽谤,广告等信息,请即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予以删除.

Pronouncement:All comments express the views of the author but not Allnet.CN.If you find any comments which are deemed as abusive,obscene,vulgar,hateful,slanderous,threatening,or which are otherwise in volation of any laws,please contact us.We will remove them as soon as we confirm them.

关于通网

陕新网审字[2003]010号 陕ICP备08004484号 服务代码: 10625798
监督电话:+86 (29) 85524190 +86 (29) 85523316
广告热线:13909277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