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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沈阳市参加生育险女职工给新生儿用常规药可报销
为进一步提高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昨日,沈阳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凡参加生育保险的妊娠女职工以生育保险身份住院生产期间,在生产过程中定点医疗机构为新生儿使用的常规药品属于《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时,所发生的药品费用按照药品目录中的类别与女职工生育住院医疗费用一并结算。[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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