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内容
摘要:万盛区“黑老大”李家明犯下七宗罪 一审被判死缓
昨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家明等20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黑老大”李家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赌博罪七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其他19名被告人分别
被判处无期到有期徒刑1年不等的刑期[查看原文]
相关资讯:
- 凡本站注明来源为“通网”或者“各地新闻”以及相关站点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如无特殊说明的均采用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 2.5 许可协议进行许可,您可以自由使用,但是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它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科研和宣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声明:网友评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果在评论中发现有任何反动,色情,暴力,诽谤,广告等信息,请即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予以删除.
Pronouncement:All comments express the views of the author but not Allnet.CN.If you find any comments which are deemed as abusive,obscene,vulgar,hateful,slanderous,threatening,or which are otherwise in volation of any laws,please contact us.We will remove them as soon as we confirm them.

评论
通过邮件推荐
打印文章
收藏
发表评论: